陈素然律师亲办案例
不愿协议离婚不等于不愿诉讼中接受调解离婚
来源:陈素然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5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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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女士与B先生于1993年经亲戚介绍认识,并于1994年结婚,有婚生女儿杨某某。因为双方婚前缺乏感情基础,婚后也很少有感情交流,加上B先生又长期外地做工,不常归家,双方感情始终没有培养起来。到2000年后,B先生出现家庭暴力倾向,无A女士无法法忍受,双方感情看不到任何改善的可能。在此情况下,A女士要求离婚,但B先生不愿意协议离婚。接受委托后,提起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。在法院的调解下,顺利地解除了婚姻关系。女儿杨某某归B先生抚养,A女士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一万多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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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榄镇升平中路金菊花园十五号之一广东衡德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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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陈素然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衡德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20*********5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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